庭审时,这起离奇车祸的原告席非常拥挤。本报记者董世彪摄。
出游路上发生车祸,姐姐田丽的车撞上妹妹田静的车,导致妹妹一家三口当场死亡。
事发后,田丽被自己的哥哥姐姐告上法庭。同时起诉她的,还有妹夫家的三个兄弟。昨天上午,房山法院合并审理了这两起案件。
姐姐撞死妹妹一家三口
2009年10月2日,田静一家和姐姐田丽一家相约到天津游玩。两车行驶到京津塘高速时,遭遇罕见大雾,田静的丈夫相荣驾车撞上了前面的大货车,随后田丽的车又从后面撞了上来。此后,又发生了两次撞击。三次撞击导致田静一家三口当场死亡。
交通部门认定,田丽的车及最后撞上来的一辆大货车,分别承担后两次撞击的全部责任。
昨天上午,相、田两家的兄弟姐妹们先后来到法院,并排坐到了原告席。其中,相家要求肇事者、大货车车主以及相关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三名死者各项损失97万余元,田家则要求这三方赔偿田静各项损失62万余元。
昨天,由于双方是就同一事实索赔,法院决定合并审理。
死亡顺序成为庭审焦点
田丽没有出庭。值得注意的是,无论是妹夫家一方,还是她的亲兄弟姐妹一方,都将她列为了被告。
庭审时,田丽的律师要求法庭追加连环事故中的另外两辆车为被告。他表示,保险公司赔偿额以外的部分,应该由这两辆车来赔。此外,两家要求的赔偿中都包括了田静的部分,属于重复赔偿。
大货车的车主表示,希望法院依法判决。保险公司则表示,愿意在额度内进行赔偿,但提出大货车内也有两人死亡,因此要求法院为这两名死者留出保险份额。
昨天的法庭上,主审法官就“三人到底谁先死亡”的问题,多次询问各方原告和被告。
庭后,法官告诉记者,除赔偿责任外,“谁先死亡”也是分割各方赔偿额度的一个疑难问题。虽鉴定部门认定,田静夫妇死于五辆车的相互撞击、挤压,他们的女儿死于后三辆车的后续撞击,但这些证据并无法确定死亡的顺序,法院将会按照法律规定来推定死亡顺序。具体如何处理,还需进一步调查。(文中涉及人物均为化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