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之,李白的这次北门厄,是他终生难忘的一次险遇。事情发生在李白三十一岁时,直到天宝七载,李白四十八岁时遇到陆调,还写诗回忆此事,可见其印象之深。《叙旧游赠江阳宰陆调》诗,安旗先生系于天宝七载,[281信是,从之。
四、"不如早还家"
李白于开元十八年(730)春末夏初时第一次来长安,经过一年的努力,在干谒方面最后却以无为而告终。虽然如此,李白的诗文却达到了空前的高度。在李白的一生中,随着他"三十而立",他的诗歌创作也显得更加成熟。他的诗名已经确立,故此之后才有他和杜甫、高适的诗酒漫游。
开元十九年(731),李白作《行路难三首》其二(卷三)诗.已萌有归意。这年春天,李白还作有《送友人人蜀》(卷十八)诗,其诗云:
见说蚕丛路,崎岖不易行。山从人面起,云傍马头生。芳树笼秦栈,春流绕蜀城。升沉应已定,不必问君平。由诗中"春流绕蜀城"句,知此诗当作于是年春天。这位朋友是谁?我以为是一位未录名姓的李白友人,此人大概是李白在长安认识的人蜀者,有垮树笼秦栈"可证。而且,李白初始可能同此人并不熟识,只是听到"见说蚕丛路"了,才可能"移樽就教"和他攀谈并熟识起来。那位欲人蜀的朋友和李白相谈,知李白从小在蜀地长大,一定问了不少蜀地的事,当然也会包括风俗和掌故.而且对方也会询问"李白来京干什么",李白自然会以实相告,"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"?但李白又弹剑未果,故对方也许会提到严君平其人其。于是,李白赠诗给对方,既言蜀道之艰难,亦回答了对方的关心和疑问,并告诉对方功名不可以强求:"升沉应已定,不必问君平。"--笔者以为,这就是此诗的木末。乐交好客如李白者,交友赠诗本为寻常事,所以会有如上之举。那么,这位友人是不是后来李白以《剑阁劫(卷一)相赠的王炎呢?多数方家均认为此中的"友人"是同一个人,即王炎。但我以为,问题并不如此简单,应认真加以检核。
为研究方便起见,我们先将《剑阁赋》引之如下。赋云:
成阳之南,直望五干里,见云峰之崔嵬。前有剑阁横断,倚青天而中开。上则松风萧飒瑟飕,有巴猿兮相哀。旁则飞湍走壑,洒石喷阁,汹涌而惊雷。送佳人兮此去,复何时兮归来?望夫君兮安极,我沉吟兮叹息。视沧波之东注,悲白日之西匿,鸿别燕兮秋声,云愁秦而瞑色。若明月出于剑阁兮,与君两乡对酒而相忆。
王琦本此赋题下有注云:"原注:'送友人王炎入蜀。"'但在目今最早的宋蜀刻本《李太白文集》(三十卷木)中,该赋题注下的"人"字实为一"又"字,即李白原注文为"送友人王炎又蜀"。按,一般"又"字错版刻成"人"字的可能性存在;反之,"人"字错版刻成"叉"字的可能性极小;其道理很简单,因又字比入字难刻一些,刻版者不会舍简就繁,增加无谓的劳动;其次,如果真刻错,"又"字改成"人"字似为容易,反之则在木版上几无可能,只能重刻。综上所述,李白原注中的"又"字,并非是讹字,当是不同版本之异文。由于此刻本为目今最早的版本之,其参考意义不言而喻。联系到赋中之文,"鸿别燕兮秋声",知此赋当作于秋天。这和"春流绕蜀城"句之《送友人人蜀》诗,作于春天者,绝非同时所作。两诗所写之季节,时间相差数月,故可知《送友人人蜀》诗中之"友人",绝非《剑阁赋》题注中"送友人又蜀"之"友人"。也就是说,《剑阁赋》足送友人王炎的馈赠之作,而"春流绕蜀城"诗,并不是赠给王炎的,乃是赠给一位未留下姓名的在长安相识的新朋友。我这样说,绝非无端的猜测。李白赠给友人的诗很多,在诗题上未注名姓的诗,除这首"人蜀"诗外,还有《雪谗诗赠友人》《陈情赠友人》《赠友人三首》《寄淮南友人》《送友人寻越中山水》《送友人游梅湖》《送友人》《江复送友人》《江西送友人之罗敷》《同友人舟行》等多首.在李白的这些赠诗中,其友人的名姓都没有留下来,可诗却流传下来了。李白的《送友人人蜀》诗,也没有留下友人的名姓,同上面的诗作情形相同,并没有什么区别。人们的混淆,源起于《剑南赋》的题注,尤其王琦作注引原注时,误将"又"字引作了"入"字。(或本为两种版本?),方有此二诗为赠一人之说。
或问,既如此,《剑阁赋》写于何时何地呢?笔者在前文已经述及,《剑阁赋》乃写于开冗十九年秋季。届时,李白已于仲夏(五月)离长安东行,经洛至粱宋。那么,此诗莫非是李白作于梁宋或更远之地吗?答曰:正是。笔者以为,析辨李白涛作时间与地点背景的最好材料是李白原来的诗文。故现在我们仍从李白原来的诗文人手,以揭示该赋的写作时间与地点。如前所述,李白于开元十九年夏离长安东行,走的是沿黄河顺流而下之路。
至梁宋时,李白曾作《粱园吟》,其诗首句即为"我浮黄河去京阙".知李白是乘船顺黄河而下。按,"浮黄河"即"浮舟黄河"之意。昔王粲随魏文帝南征,魏文帝和王粲均作有《浮淮赋》,王粲《浮淮赋》序云:"建安十四年(209),工师自谯东征,大兴水军,浮舟万艘,余从行......"由此可知李白此诗句之用典。不过电有人将"去京"理解为"入京",误。詹镆先生对此有相当精辟的论述析之,"信是,从之。
《梁园吟》中有"平头奴子摇大扇,五月不热疑清秋"句,知此诗作于是年五月,故可证李白开元十九年五月,已离京东行至粱宋地。由诗中"黄金买醉未能归"句,知李白大约在汴州、宋州,甚至兖州一带盘桓了许多时日(可能就在他第一次出长安,并离长安东行时,首次去过兖州),于秋天乃折到嵩山,憩故交元丹丘之颍阳山居。笔者认为,《剑阁赋》大概作于人嵩山之前,或作于由兖州与粱宋溯黄河而上的水路上。现析述如次。首先,由赋文始旬"咸阳之南,直望五千里,见云峰之崔嵬"知,蜀地在咸阳之南,其实是正西南,非正南,但以南呼之并不算错。"咸阳"二字即指唐都"长安",《旧唐书》卷三十八《地殚一》云:"京师,秦之成阳,汉之长安也。隋开皇二年,自汉长安故城东南移二十里置新都,今京师是也。"诸方家以此处的"咸阳"二字而推测此诗写于长安,乃大误。原因是道里数不合。因长安一咸阳至剑阁、成都,无论是直望,还是以曲路相计,都远远少于五千里。《旧唐书》卷四十一《地里四》云:"成都府......在京师西南二三百七十九里,至东都(洛阳)三千二百一十六里。"既然安至成都还不及三千里,如此诗写于长安.为凑整数计,李白可以用"三千里",为何舍之不用,反而用相距太远的道里数"五千里"呢?原因很简单,此诗殆不写于长安,而足写于比长安距成都之里数更远的地方。故笔者推测,此诗当作丁兖州或比兖州更远的地方。"充州上都督府,在京师东一千八百四十三里,去东都(洛阳)一千七里。"由此推知,兖州距成都,由京师道里数相加得四丁二百二二里;而由东都(洛阳)相加为四千二百二十九里,略有误差。但总的来说,由充州至成都约四千二百余里以上,而纳之人赋文中,就可以夸大些.取"五千里"这个整数了。用"五千里",既豁亮,又不至于同吏际相差过远。若此诗作于长安,将二千三百多里称为"五千里",岂不相差太悬殊?故,笔者以里程推之,李白的这篇《剑阁赋》,当阱作于初至兖州为是。李白第一次出长安东行时,很可能去过东鲁,不然他怎么后来突然移居到那里去呢?尽管笔者此时尚不能找到足够的证据,但作为一种假说,在此留存待考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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