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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李白的身世、婚姻与家庭》(一)

时间:2011-01-26 23:31:02  来源:  作者:范震威  浏览量: ; 字体设置: 
热点导读: 《李白的身世、婚姻与家庭》 范震威 第一章 李白生于热海碎叶第一章李白生于热海碎叶 一、李白出生地之"山东说" 关于李白的出牛地问题,自卉以来有三种说法:一是山东说
 
有唐一代,胥吏(小吏)虽非要人,但在文人词客的笔下,亦偶有涉及。李白本人即有《酬中都小吏携斗酒双鱼于逆旅见赠》(卷十九)诗,其诗云:
 
鲁酒若琥珀,汶鱼紫锦鳞。
 
山东豪吏有俊气,手携此物赠远人。意气相倾两相顾,斗酒双鱼表情素。双腮呀呷鳍鬣张.踱刺银盘欲飞去呼儿拂机霜刃撂,兰二肥花落白雪霏。为君下箸一餐饱,醉著金鞍上马归。由诗中之末二句,可知这位小吏送了鱼酒后并没有走,而是留下来,和李白父子一人共进了一餐。此意更由敦煌写本残卷中的李白歌诗得到,确认。敦煌《唐人选唐诗》中,也收有李白这首酬中都小吏诗,其诗题为《鲁中都有小吏逢七郎以斗酒双鱼赠余于逆旅因鲐鱼饮酒留诗而去》,05一诗句只略有异。今题可能是后人编集时省略的。诗人给李白父子送斗酒和双鱼的,是中都县一个名叫逢七郎的小吏,今奉题上已无小史姓名,可见今题不如敦煌写本旧题.这位逢七郎因钦慕李白的诗名,故而见赠。但这中问有没有因李白亦当过小吏而有惺惺惜惺惺的意蕴在字后呢?看来潜意识巾的东西是不可查考了。不过,李白在逆旅中能够接受一个县小吏的馈赠,又坐下来和他同进餐,餐后也同往常李白与其他友人相聚一样,酒后赠诗。那就足说,在李白的眼中,对这位名叫逢七郎的小吏,没有丝毫的瞧不起和嘲弄。相'反,他还称逢七郎为有俊气的山东豪吏,可见唐人古籍巾记载的某些人对小吏的偏见,只是个别人的行为,至少李白对逢七郎毫无偏见。
 
所谓"豪吏",此处亦是用典,当是指秦汉之际的少年豪吏萧何、曹参和樊哙等。《汉书》卷三十九《曹参传》云:"曹参,沛人也。秦时为狱椽,咖萧何为主吏.居县为豪吏矣。"萧何、曹参出身均微贱,其职同小吏相似,当时正逢他们的青年时代,故称豪吏。又《汉书》卷四十一《樊哙传》云:"樊哙,沛人也.以屠狗为事。"后刘邦起兵,樊哙为参乘,即驾车之小吏+亦贱.李白以萧、曹、樊之故事称中都小吏逢七郎为豪吏,可见其间绝无半点鄙视。
 
小吏在有唐一代的社会生活中也是常见的。如《新唐书》卷九八《马周传》中,就有小吏讼御史告御状的故事。马周,字宾王,博州荏平人。少孤,嗜学,善《诗》和《春秋》。武德中补州助教,不治事。后为人门客,至长安,舍中郎将常何家。时奉帝诏百官言得失。何为武人,不涉学,因为条二十余事,被太宗看中,及谒见与语大悦。明年拜监察御史,察视四方,每行郡县,食必进鸡,小吏讼之。帝日:我禁御史食肉,恐州县广费,食鸡尚何与?榜吏斥之。由上述可见,唐太宗时,小吏是敢于挺身而出面对监察御史的诟行告御状的。如此能说小吏没有一点社会地位吗?又《全唐文》卷三七三中,又有毋矍的题为《对小吏欢言判》文,题注是"景与小吏欢言倨见功曹将黜不伏"。毋煲为"右率府胄曹参军,开元时被诏与马怀素等校诈秘籍",是与李白同时代的人。《全唐文》卷九六还有同题判文郑少微的《对小吏欢言判》,所涉为同案。郑少微为"荥阳人,开元时对策擢第,官中书舍人,历金部员外郎、户部郎中"等职,郑少微也是与李白同时代的人。此外,《全唐文》中还有关于《对小吏持剑判》的同题判文三篇。其一是卷一九六的赵颐贞的《对小吏持剑判》,其缘由是,因"乙为小吏,持剑执烛事功曹,后忽带剑于槐,弃烛于地,功曹将罚之,乙不伏"而讼。赵颐贞为定州鼓城开元时官员外郎直学士赵冬曦之弟,他本人也擢进士第,后官安西都护。对同一讼事,《全唐文》卷三九九和卷四还分别收有翟禹锡和颜朝隐的同题判文。翟禹锡丌元时擢书判拔萃科;颜朝隐为曲阜人,开元时擢进上第。赵颐贞、翟禹锡和颜朝隐同在开元年间为官,因而和李白均为同时代的人。小吏虽然职卑位低,但也能够和功曹对簿公堂,这说明在开元年间,即李白所生活的年代,小吏并非像今日某些方家所盲,毫无社会地位.小吏当是唐代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积极参与者。由上述两件讼事亦可证明,在并元年间,小吏在社会生活中是十分活跃的,在保留至今日的史籍中,偶尔也闪现他们的身影。
 
那么,或问有唐一代,小吏(胥吏)是否也可以有所作为呢?答案自然是肯定的。不过,在我们进入这个问题之前,先看看相反的意见。
 
蒋志先生认为,小吏和小吏出身的人,在唐代倍受歧视,故不论是谁,一旦充当过小吏,必将终身为累。李白一生的厄运.当与他小时候曾当过彰明县小吏有关,不然他绝不会终生受困。 杨栩生先生认为,小吏在唐时地位卑下,李白家境宽裕,从年龄和家境上看,李白为小吏不仅"不必",而且也"不可能",故他认为《彰明逸事》中的记载是不可靠的,《滴仙祠堂记》石刻的记载+更足因袭之辞。"--两说关于李白是否当过县小吏,其见解虽相左,但却源自小吏地位的卑微低下。
 
那么,有唐一代的小吏(胥吏),其地位卑下到什幺程度呢?现在,我们根据唐代保存下来的某些典籍,不妨对小吏(胥吏)韵情况做一番详细的考察。
 
唐代承继隋制,将官员分为九品三十阶。九品三十阶的官员称为流内官,九品三十阶以外的官员,称为流外官。胥吏(小吏),当然属于流外官,即俗称之"未入流"。流外官经过考选、推擢、提拔后,可一步步晋升。若升为流内官时,则称为"人流",此即《旧唐书》称之的"有流外自勋品以至九品"。删胥吏(小吏)晋升后,一旦人流,就可成为流内官了。
 
唐代市国时,经过隋末战乱,官吏们冈战乱而死而逃,损失缺员严重。为此,官方不得不沿袭隋制,采取科举、杂色人流和以资庇荫人士等多种途径补选官员,以备一时之需。《文献通考》卷=十五《选举八》"唐初,天初定,京师耀贵。远人不愿仕,流外始于诸州调佐史及朝集充选不获己而为之,遂促年限优以叙次,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者,自此之后,遂为富途。"[。53久之,乃逐步形成了由流外人流内的选拔人才的人仕制度。由此可见,流外人官,是力史的产物。《旧唐书》卷四十二《职官志》云:"有唐以来,出身八仕者,著令自秀才、明终、进十、明法、书算。其次以流外入流:若以门资入仕,则先授亲勋翊卫,六番随文武简人选例。又有斋郎、品子、勋官及五等封爵、电官之属,亦有番第,许同拣选。"里最重要的一点是流外人流。由唐之律制,知除科考入仕任官外.则以流外的小官即胥吏(小吏)擢拔人流,和以通过从军入伍由战功人仕,当是许多不能参加科考的庶族地主子弟们,其晋身人仕为官的最重要的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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