皆知的诗句,遂成不朽之章。还有一首《望天门山》诗(卷二十一),当作于去江东的途中。天门山在当涂县西南的长江中,行船时即从此过,当可看见。此诗也是李白的传世之作,诗云:天门中断楚江开.碧水东流至此回。
两岸青山相对出,孤帆一片日边来。
船行长江,李白站在船上吟诵,故有"两岸青山相对出"之谓。天门山即今之东梁山,古时亦称博望山,同县西部的西粱山合称为天门山。此诗描写的壮美景象,突出地显现了作者所捕捉之意象的瑰伟与华美,因在此诗的意象中,充蕴了自然和自我两种意识。写完此诗,李白继续东行,不久来到金陵。至金陵时,已近岁晚。明年,即开元十明年(726),李白继续在江东漫游他东游溟海,久滞剡中,大自然的绝美陶冶了他的性情,江南的美丽风光吸引并激越了他的思绪,从会稽到天台,从金陵到扬州,到处都有他青春的足迹。从保存下来的这一年的诗作来看,总的来说,其诗中的情绪是轻松的,在欢快与适意中,浸润着淡淡的凄苦。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,李白不免开始对人生的真谛进行深思。町他的诗情却始终激越喷涌,故这一年的诗或多或少都涂满青春和生命的勃发色彩。现试举一首短诗赏之如下。
试看《对酒》(卷二十五)诗,诗云:
葡萄酒,金叵罗,吴姬十五细马驮。青黛画眉红锦靴,道字不正娇唱歌。玳瑁筵中怀里醉,芙蓉帐里奈君何!李白爱饮葡萄酒,在和友人的对酒巾,又有吴地的少女相陪,一腔吐字不正的吴侬软语嗲声嗲气,使这位从北来的青年诗人李白自然免不了要心旌摇荡了。在华贵的筵席上,李白越喝越愉快。他惬意非凡,恣肆不拘,其轻任放怀,大概也是很自然的了。--从这一年起,李A诗歌中的情爱意识逐渐萌醒。在诗中,他屡屡挖掘商妇的别情离绪,在哀婉的情绪上,又添离愁。李A开始关注城市社会底层普通人的生活状况,其手段也是将他的诗笔和民歌与乐府的墨彩相结合,不断推出自已的新作,其《杨MJL)和《长干行二首》之一,以及《陌上赠美人》等作品,表现了李白的诗歌创作,在远离魏晋诗歌绮丽之风,并向民歌学习,吸收民歌特点与手法的基础上,不断拓宽诗的创作思路,也不断地丰富和提高了诗的创作技艺,并明显地增强了诗的力度和深度。在"仗剑去国,辞亲远游"的最初两年中,李白的诗歌创作,无疑已步人一个新的境地,其大家气魄,也臻于成熟。
李自在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中称:"昔东游维扬,不逾一年,散金十万,有落魄公子,悉皆济之。此则白之轻财好施也。"李白举出此事,是表示他轻财好义、赈困济贫的个性。因是出白李A的手笔,当然是可信的。以往,关于"散金三十万"的研究.曾各抒己弛,有的认为大可不必认真,也有的认为李A是说大话,其中难免含有水分。总之见解不一,莫衷一是但笔者仍然认为,"散金三十万",应是可信的。当容述如次。
李白《上安州裴长史书》的目的,是自我申雪,当然内中也不无求取功名的隐意。所以,我以为李白面对一个并不友善的州官,那上书中的言辞,就容不得半点虚假,既不能夸耀,也不能自贬,不卑不亢,并且一定要真实m恰如其分,否则不是更激怒裴长史了吗?要之,李白就不会以不可能有或未曾发生的事,在该书中着力渲染之,夸大并溢美之。如是.李白的这封书信,岂不成游戏文章?或复添罪名?李白岂不会由此而自讨苦吃吗?所以.我以为李白所说的"不逾一年,散金三十万",应是可信的.今人怀疑它,并无道理。李白《赠友人三首》其二亦云:"廉夫惟蕈义,骏马不劳鞭。人生贵相知,何必金与钱?"李申将一柄很贵重的匕首赠给"赵四",也同样说明了他不重金钱而重义气的伟丈夫品格。
不到一年,李白就花去了三十万,这种挥金如土、交友如云的生活方式,在古今中外的诗人和作家中,大概也只有李白才能做得出来。换了第二个人,绝不会选择这种方式。
现在,让我们看一看,这"三十万金",到底是怎样一笔钱,到底有多大数目。《新唐书》卷五十一《食货志一》云:"玄宗初立求治,(中略)监察御史宇文融献策:括籍外羡田、逃户,自占者给复五年,每丁税钱千五百......"可见当时的货币单位是"钱".即"开元通宝"。由此可知,李白的"散金三十万",即散去了"三十万钱",相当于监察御史宇文融建议中丁(岁)税,正好是二百人一年的丁税。故亦可知,这笔钱不算小。又·据《新唐书》卷五十一《食货志一》叉云:"贞观初......全四年(630),米斗四五钱。(中略)天宝五载,是时海内富贵,米斗之价钱十三,青、齐间斗才三钱,绢一匹,钱二自。"
也就是兑,李白散去的"三十万钱",若在天宝五年,可买米两干三百多石.可买绢一丁五百匹:由此可见,李白散去的钱,并不是一个小数目。"自丌元后,置使甚众,每使各给杂钱。宰相杨国忠,身兼数官,堂封外,月给钱百万。醴州平卢节度使安禄山、陇右节度使哥舒翰兼使所给,亦不下百万"。李白散金三十万,在民间足大数,可在上层社会,却又不及宰相杨国忠.天堂封外所给的饯。
唐时,百官的俸禄均有稽可查,《新唐书》卷五十五《食货志五》云:"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钱二百万。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百六十万。侍中,百五十万。中书令、门下中书侍郎、左右仆射、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百四十万。尚书、御史大夫、太子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百万。节度使,三十万。都防御使、副使、监军十五万。观察使,十万。......大都督府长史、都团练使、副使、上州刺史,八万。(中略)上州别驾,五万五千。上州长史、司马,五万。"叫安卅为中州,李白上书的裴长史的年薪,当在百万以下。由此亦知,李白散去的"二十万"钱,相当于裴长史五六倍的年俸禄,故可知这笔钱。在民间及中下层官吏中,仍不失为一笔可观的财产。
那么,李白的这笔钱是怎么来的呢?笔者前文已述,此钱是李白"辞亲远游"离家时,从家中带来的。李白之父李客,在来蜀之前,奉西域,根据笔者的推断可知,他们生活的惟一来源是经商。故詹锁先生断言云:"意者白之家世或奉商胡,入蜀后,以多赀渐成豪族。"刚郭沫若先生在《李白与杜甫》中,也说:"李客必然是一位富商,不然他不能够携带着那么多的人做长途羁旅。他人蜀以后,把李白养成了一个漫游成癖,挥霍任性,游手好闲,重义好施的人,也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商人地主。"若从经济角度来剖析李白的家世,李白出自殷富之家,或不成问题。李白离家辞亲远游时,怀中揣着三十万钱。这笔钱,或足乃父之赠,抑或足乃弟(万州商贾)之赠,或二者兼而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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