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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谷一宁夏籍男子假扮警察坑走姑娘近40万 获刑3年

时间:2014-12-21 09:48:43  来源:西部商报  作者:刘东亮  浏览量: ; 字体设置: 
热点导读: 原标题:假警察真骗子 坑走姑娘近40万  因犯诈骗罪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 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(记者 刘东亮)不思创业致

原标题:假警察真骗子 坑走姑娘近40万

  因犯诈骗罪,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

  中国甘肃网12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(记者 刘东亮)不思创业致富,却把聪明用在骗人的把戏上,宁夏一大学生毕业后把自己精心包装成警察,加上巧舌如簧,竟然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,骗取了“女友”小艳及其亲属的数十万元。

  “警察”男友手头紧 姑娘慷慨解囊

  2010年7月,宁夏籍大学毕业生小斌在兰州市打工期间,结识了甘谷女子小艳。在聊天的过程中,小斌称自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泾源县公安局的警察。几次交往下来,能说会道的小斌取得了小艳的信任和好感。想着自己独自在异乡打工十分不易,能结识一位“警察”男朋友,相互有个依靠。面对小斌得体的举止,小艳对眼前这名“警察”男友没有半点怀疑,对他的身份和所说的一切都深信不疑,遂与小斌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。

  随着交往和了解的深入,小斌得知小艳打工多年手头有点积蓄。于是,他恨不得一下子将这钱占为己有,但是他深谙“心急吃不了热豆腐”的道理,他忍耐着,并在等待着机会。

  在二人结识三个月之后,小斌第一次试探性地向小艳提出借钱的事。2010年10月,小斌告诉小艳,最近自己包揽的工程资金上出了点问题,手头有点紧张,生活费都不够了。对男友深信不疑的小艳一听男友遇上了难题,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打工多年攒下的7万元借给小斌。小斌为了表明这钱只是暂时向小艳借的,还向小艳出具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。

  “准女婿”有困难 全家帮忙借钱

  第一次便如此轻易得手,小斌胆子越来越大,频频向小艳的家人伸出诈骗之手。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,小斌数次和小艳一起回到小艳的老家甘谷,小艳的母亲对这个“警察准女婿”也非常满意。小斌对小艳的母亲说,自己承包的宁夏固原机场工程被骗,现在青海省高院拍卖工程发包方所属的煤矿,打官司需要资金,暂时向她借点,并承诺三个月赚了钱就还,另外还给她50万用来养老。听了“准女婿”的承诺,又想到有利可图,小艳母亲分多次借给小斌105000元。

  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,小斌又以相同理由骗去小艳姨妈现金68000元;2012年12月,小斌又以工程资金紧缺为由,骗去小艳舅舅的现金20000元;2012年3月,小斌以朋友急需用钱为由骗去小艳舅舅现金4000元,承诺一星期内还钱,但一直没有归还。

  这期间,小斌以各种理由,先后从小艳及其亲属处“借”去现金共计267000元。小艳的家人和亲戚多次催要被小斌“借”去的钱,但小斌一直未能归还,仅于2011年7月,归还给小艳的母亲3600元利息。小艳这才觉得自己上当了,去公安机关报了警,“警察”小斌随即被警察戴上了手铐。

  案发后,小斌的亲属经与小艳协商后决定,小斌和小艳共同支出的37000元由小艳承担,其余现金23万元由小斌的姐姐归还给小艳。甘谷县法院于12月初审理了此案,小斌经过庭审,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所反省悔悟,并在阅看庭审笔录时做了悔罪说明,鉴于案发后被告人亲属积极退还了赃款,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小斌酌情从轻处罚,依法以小斌犯诈骗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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