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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:未婚同居生子 争抚养权起诉

时间:2014-06-13 08:08:19  来源:天天天水网  作者:  浏览量: ; 字体设置: 
热点导读:   6月12日讯 据天天天水网消息(记者 王琳 通讯员 郑毅) 6月9日,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,一对年轻男女未婚同居有了孩子,因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,女子遂将“丈夫

  6月12日讯 据天天天水网消息(记者 王琳 通讯员 郑毅) 6月9日,记者从麦积区人民法院获悉,一对年轻男女未婚同居有了孩子,因婚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,女子遂将“丈夫”起诉至法院,争夺孩子的抚养权。

  2010年,女子韩某在北京打工时,和周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,在交往几个月后便开始了同居生活。由于两人年龄太小,未达到法定年龄而无法领取结婚证,二人一直未婚同居。2011年双方生下了一女孩。

  有了孩子后,二人才意识到家庭生活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,需要的是更多的责任。因为家庭的一些事务,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引发争执。由于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,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,这对“小夫妻”只能分道扬镳,而孩子一直由周某的家人抚养。

  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,韩某在父母的带领下,将“丈夫”起诉至麦积区法院花牛法庭。

  麦积区法院花牛法庭对双方进行了耐心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,由于孩子尚小,女方抚养孩子更为有利,协议将由韩某抚养孩子。

  文章来源:天天天水网 责任编辑:高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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